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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新闻
 
 
法学院开展“示范课堂”教学观摩活动
[79906am美高梅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4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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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来源:周欣

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,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与教学经验交流,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,不断提高法学院教师的教学水平,4月17日下午,在宜宾校区A1-323模拟法庭,法学系副教授张少会老师开展了《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》课程的示范观摩课。法学院处科级干部、系主任、实习实训中心主任及全体专职教师到场观摩。活动由副院长江凌燕主持。

张少会老师从一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入手,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,通过介绍案件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的裁判情况,结合各地实务概况,对“公序良俗”和“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”进行了重点解读。用语清晰流畅,表达深入浅出,将理论与实践结合,启发性强。教学设计上注重学生的知识、能力与素质的提升,融入了课程思政内容;教学方法上将线上线下、课堂课后有机结合,是一堂生动的案例教学示范课。

教学观摩结束后,郭五林教授进行了现场点评,他提出了三点肯定意见:一是示范课在课堂上引用最高检的案例非常具有典型性,能引导学生进行深入剖析,增强了课堂的吸引力和实用性;二是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,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设计教学活动,特别是采用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,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多元化、个性化的学习体验;三是语言表达清晰准确、语速适中,表现出了较好的教学水平和示范价值。他也谈到了两点改进建议:一是教学课件的制作上要善于融入学校或法学院的LOGO,作为品牌宣传,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;二是在着装上应体现出职业感,更好的展现出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形象魅力。

院长邓中文指出,法学院要始终坚持把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,持续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,示范教师要以优良的作风带动教风,以优良的教风带动广大学生的学风。按照“四有”好老师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,通过作风和教风带动学风,在教学示范课观摩活动第一线体现出来。全院教师要高度重视,不断提升教学能力。

【编辑:杨雪萍    审核:杨汉国    复核:周红蕾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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